內蒙古推動中蒙經貿合作又見新亮點
2014-02-06 10:30:38
Landbridge平臺
2013年10月25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會見蒙古國總理阿勒坦呼亞格。提出雙方要加強高層往來和戰略合作,重點開展礦產資源大項目和互聯互通工作,推動中蒙經貿合作在規模和質量上有新的提升。雙方還要在教育、新聞、文化等領域尋找新的合作亮點,加強青年交流機制化建設,共同辦好2014年“中蒙友好交流年”。
借著國家間友好交流的東風,為進一步推動中蒙兩國間的學術交流、更好地發揮經濟法律理論研究服務于經濟生活實踐,從而促進中蒙兩國的經濟社會文化健康發展,2013年10月31日,內蒙古工業大學與蒙古國商業學院經蒙古國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在烏蘭巴托成立了蒙古國經濟法研究中心。該組織將對蒙古國經濟實踐與法律理論有關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由內蒙古工業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劉亞叢擔任課題組組長、蒙古國商業學院院長恩和太平任副組長。
蒙古國經濟法研究中心章程第6條第1款規定了中心的主要工作內容:深入系統地研究蒙古國經濟法律制度及相關制度、宣傳相關科研結果、在宣傳工作范圍內組織開展公共培訓工作、就熟練運用各項經濟法律制度方面開展相關的策略建議等培訓工作、針對正在蒙古國從事或有意在蒙古國從事經貿等相關活動的外國公民或法人就蒙古國經濟法律制度及其實施等方面組織開展培訓工作、與蒙古國政府相關部門共同開展蒙古國經濟法律制度的改進提高等相關工作。
“業內有這樣一句話來形容到蒙古國的投資,"蒙古國從來都不是投資的樂土,最誘人的時候,也是風險最高的時候。"數十年間,很多到蒙古國投資的中國商人由于不熟悉蒙古國法律,不了解蒙古國情,盲目跟風投資最后血本無歸。近年間,不乏學士研究蒙古學,可真正涉足蒙古國法律的人太少了。”內蒙古工業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劉亞叢說:“蒙古國經濟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在組織層面上,是中蒙兩國合作研究蒙古國法律制度的第一個專門組織。該組織致力于把中蒙兩國經貿等領域相關的經驗、教訓和學術研究相結合,幫助企業、個人更好地把握蒙古國法律。在國家層面上,既為中國服務,又為蒙古國服務,以法律促進效益的實現,為中國企業保駕護航。”
據了解,在研究蒙古國法律制度的過程中,還有一些問題難以突破。劉亞叢希望能得到國家、地方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時呼吁更多學者、科研人士加入研究隊伍。劉亞叢介紹,在不久的將來,他們還會在中國成立投資研究中心,從宏觀的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到直接為企業培訓,從理論研究到具體實踐服務,對企業在蒙古國的發展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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