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營改增”遭遇新問題
2012-12-22 13:49:29
Landbridge平臺
據報道,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12月18日發布的分析報告指出,近期該總隊對試點涉及的6+1行業(即提供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等6個行業和交通運輸業)中的部分企業開展了調研,了解“營改增”試點的進展與完善,以及企業反映的新情況新問題。本次調查通過問卷與座談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調查樣本包括閔行區、奉賢區、松江區、金山區的128家企業。
分析報告披露的上海“營改增”試點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涉及五個方面:
一是仍有部分服務業企業反映稅負增加。調查中發現,有35.9%的受訪企業反映稅負增加。交通運輸業和鑒證咨詢服務業受影響較大,有58.6%的交通運輸業受訪企業稅負增加。43.4%的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鑒證咨詢服務業受訪企業稅負增加。這些企業原本營業稅稅率為5%,“營改增”后,增值稅稅率為6%。
二是部分企業希望加強“營改增”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不少企業反映,對于試點企業而言,核心問題在于進項稅抵扣范圍和稅率。
三是部分企業希望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詢服務平臺。近一年來,試點企業財務人員普遍反映,“營改增”對企業規范財務制度和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試點過程中,經常碰到疑問需要專業部門解釋和解答,亟須企業和政府部門信息雙向交流。
四是部分企業希望進一步簡化稅負增加部分返還流程。調查中,有43.2%的受訪企業對稅負增加部分返還政策的手續便利性評價“一般”,13.5%的企業表示“不太滿意”,手續便利性成為該政策中企業滿意度最低的部分。
五是希望健全“營改增”相關的各類稅費征收制度。增值稅是價稅分離的稅種。增值稅發票的開票額即含稅銷售額中包括不含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兩部分。銷項稅額需上繳國家,企業的收入為不含稅銷售額部分。反映最為集中的是廣告行業。
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據此提出若干思考及建議。例如:在當前形勢下,適度延長部分優惠政策的有效期,幫助航運企業度過困難時期;適當降低現代服務業企業稅率;為一些勞動密集型及科技型服務企業創造更寬松有利的發展環境。
版權與免責聲明:此稿件為引述消息報道,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臺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信息,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并提供稿件的【糾錯信息】。糾錯熱線: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臺常務理事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 沈陽陸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中南國際陸港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成都厚鯨集裝箱租賃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安德龍國際物流集團
- [常務理事單位] 重慶逆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陜西遠韜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天津海鐵聯捷集團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LLC ST GROUP
- [常務理事單位] 宏圖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哈薩克斯坦Falcon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和泰源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戰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亞華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海晟(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西格瑪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