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港口群協同建設綠色港口
2017-07-18 13:54:07
Landbridge平臺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港口隨之轉型升級,綠色發展成為趨勢,港口面貌也從原來的‘灰頭土臉’變為‘容光煥發’。”7月9日,談及建設綠色港口時,上海國際港務集團副總裁方懷瑾對“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海港口行主題宣傳采訪團表示。
記者發現,長三角港口群以問題為導向,構建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船舶節能減排、港口岸電建設、碼頭粉塵綜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清潔能源及新能源推廣應用等方面多措并舉,將建設綠色、生態港口的理念一以貫之,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船舶減排區域聯動 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船舶燃料油因為含硫量高會增加硫的排放量,直接導致空氣中硫含量升高,而硫是PM2.5的主要元兇之一。”上海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徐國毅告訴記者。
為了解決這個“元兇”,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長三角地區專門成立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實施推進工作小組,蘇浙滬聯合制定《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船用低硫油補貼實施細則》,上海組合港主導實現政策、標準和執法“三統一”,推動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政策于2016年4月1日起率先在長三角落地生根。
“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以來,上海、江蘇、浙江三地海事部門積極開展船舶燃油檢查,查處不少船舶靠泊期間未按規定使用低硫油的行為。”上海海事局副局長謝群威介紹說,“兩省一市”加大執法力度,長三角地區低硫油使用取得實質性推進,有效改善了沿海和沿河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長三角“兩省一市”環保廳(局)各國控點大氣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度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持續向好,硫含量變化尤為明顯,其中,上海市平均每立方米15微克,較2015年下降11.8%;江蘇省平均每立方米21微克,較2015年下降16%;浙江省平均每立方米11微克,較2015年下降21.4%。
港口碼頭多措并舉 做實港區生態建設
除了降低船舶污染物排放,長三角港口還積極從港口基礎設施、裝卸運輸設備改造、全自動化系統應用、清潔能源利用等方面推動港口“轉綠”。
上海、寧波、太倉等港口加大岸基供電設備的投入力度,船舶靠港之后,關閉船上的輔助柴油發電機,轉而使用碼頭高壓岸電系統提供的電力,實現船舶在港“零排放”。
“江蘇港口已建成岸電系統463套,在水運岸電推廣上力度很大。”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港口局局長朱培德介紹。在排放控制區條件下,每艘海船使用岸電與使用含硫量為0.5%m/m的燃油相比,每年可減少煙塵排放448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530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5685噸。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張林在談到岸電系統時也表示,“十三五”期,上海港要全力推進岸電技術的應用,計劃在外高橋和洋山港區推出6套、吳淞港區推出2套,如果使用穩定,以后將持續加大岸電技術推廣力度。
在深化船舶岸基供電技術應用的同時,長三角港口還加強港區LED綠色照明技術、港口機械節能減排技術和LNG清潔能源應用與智能調度系統等技術的推廣,讓生態文明建設融入港口發展的各個方面。
“近年來,上海港致力于油改電、油改氣及新能源的應用,在能耗強度和排放強度有了很大進步。”方懷瑾表示。目前,上海港正在推動LNG集裝箱卡車的應用,通過繼續投資建設,“十三五”末,預計能耗和排放強度再降5%左右。
“與LNG動力相比,上海港洋山港區四期全自動化碼頭建成后,將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零排放’。”方懷瑾自豪地說,按照設計,洋山港區四期全自動化碼頭百分百使用電力驅動,從根本上解決排放問題。
此外,長三角港口還通過建設擋風抑塵墻、收集和處理設施以及噴淋系統及相關環保設備,加強干散貨碼頭的粉塵治理。據悉,這些設備投入使用后,老舊散貨碼頭粉塵綜合防治率達70%,新建碼頭粉塵綜合防治率達100%。
水污染聯防聯治 構建碧海清潔屏障
“今年1月至6月,長江江蘇段干流水質均在Ⅱ到Ⅲ類間,41條入江支流斷面水質優Ⅲ、劣Ⅴ比例分別為63.6%、11.4%,同比分別改善19.4個百分點和3.9個百分點。”朱培德說。
“長三角地區河汊縱橫交錯,湖泊星羅棋布,水系連通,水污染防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徐國毅表示,長三角“兩省一市”在水污染防治上探索協同治理路徑。
在浙江,現已形成了省、市、縣、鎮、村五級聯動的“河長制”體系。借鑒浙江“河長制”經驗,江蘇省全面推動104個國家考核斷面全部由市縣兩級黨委、政府領導擔任“斷面長”,水污染防治責任“一落到底”。
配套水污染防控治理,江蘇省專門出臺《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以“共抓大保護”為統領,打造“長江經濟帶綠色生態走廊”,深入推進“兩減六治三提升”、沿江港口危化品專項整治行動、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和交通干線綜合環境整治行動。沿江港口水污染防治設施按照環保要求基本達標率96%,基本可以實現航區內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處理。
為了“共飲一江春水”,長三角相關省市已建立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并專項印發了《長三角區域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工作章程》,江蘇、浙江、上海實現水污染治理聯防聯控。
據悉,在共同落實“水十條”之外,“兩省一市”還將協同推進跨界臨界飲用水水源保護,開展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逐步實現污染源清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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