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因霧霾天停止作業 貨主損失誰來買單?
2017-04-20 14:31:31
Landbridge平臺
去年年末的兩場重大霧霾天氣,天津港封港、停止作業,停止作業時間為2016年12月16日20點至22日24點、2016年12月31日8點至2017年1月2日12點。
集裝箱礦產品嚴重滯港,最終導致進口商遭受7800萬滯箱費等損失。
在這兩個時間段,港口封航共影響集裝箱船舶動態296個,導致天津港集裝箱有色礦集中到港、集中卸船,船舶壓港嚴重。
業內人士稱,任何船舶到港口,先要到錨地等通知再靠岸。影響集裝箱船舶動態296個,意味著有296艘船只能在錨地等待,無法靠岸,也卸不了集裝箱。
因為以上諸多不可抗力因素,產生了巨額的滯箱費、滯納金、港口轉棧費、堆存費等費用。
2017年1月初至2月底,共到港進口集裝箱礦產品3.2萬標箱,其中已掏箱完畢2.7萬標箱,約合67.5萬噸;未掏箱0.5萬標箱,約合12.5萬噸。
其中,已掏箱的礦產品大約產生滯箱費7000余萬元,轉棧費、搬移費800余萬元。造成進口礦產品成本每噸增加115元,按照當前平均貨值1500元/噸的價格計算,增加了貨物成本總額的7.7%。
知情人士稱,本次因滯箱費受損失的有貿易商,大型鋼鐵企業,礦產公司等。
“這次損失對大家影響都很大,有的損失甚至會抵消掉公司去年全年的利潤,等于2016年一年白干。”上述人士稱,眾多進口商認為企業本身經營壓力就很大,無法接受巨額滯箱費損失,希望政府出面協調船公司和天津港方面以獲得減免。
目前船舶公司并未對滯箱費做出減免,天津港也未對轉棧費和搬移費做出減免,關于損失責任認定仍然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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