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區內不再批建危化品倉庫
2017-02-20 11:02:31
Landbridge平臺
從青島市港航管理局獲悉,根據青島市最新發布的意見,青島將著力打造“升級版”安全港航體系,助力海運業安全有序發展,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港航服務環境。
青島市港航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青島市政府發布的《關于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青島市將科學調整港區功能,合理布局危險貨物碼頭及設施,嚴格港口危險貨物建設項目安全審查。今后,港區內不再批準建設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和危險化學品倉庫;港區內現有的與周邊安全距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危險貨物集裝箱堆場、倉庫,2年內搬遷至安全區域;嚴禁化學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禁忌物料在同一倉庫內混合儲存。同時,該意見還對組建港口危險貨物安全技術管理公司、配備消防用遠程供水系統提出要求。
健全海運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推進并規范航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或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危險品運輸、中韓客貨班輪運輸等專項整治,加強對超設計規范的大型干散貨、集裝箱和油品船舶靠泊管理,加強對外籍老舊運輸船舶、列入“黑名單”船舶進出青島市港口的監督檢查。
目前,青島市共有水路運輸、無船承運、國際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國內船代和貨代等各類航運企業1000余家,船舶343艘,包括油輪、干散貨船、集裝箱船、液化氣船、客滾船和特種運輸船等。下一步,青島市將嚴格企業和船舶準入,提高新增客運企業、客運運力和航線的安全要求。嚴禁二手客(滾)船、客箱船、旅游船和船齡超過5年的貨滾船進入青島市海運市場。
在加快安全港航體系建設的同時,青島市還將積極建設綠色港口海運體系,進一步完善海運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監測、考核制度,積極構建低碳水路交通運輸體系。推動碼頭船舶岸電改造工程和船用低硫油等技術改造,到2020年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郵輪和客滾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加強對船舶壓載水、洗艙水、殘油等船舶污染物的科學有效管理,保護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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