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海鐵聯運存在的問題
2018-10-25 11:09:11
Landbridge平臺
我國集裝箱海鐵聯運發展特征有:
1、集裝箱海鐵聯運比重低
2、集裝箱海鐵聯運貨源供求不穩定
3、大陸橋運輸成為我國國際多式聯運的特色
4、我國多式聯運業務以協作式為主
我國集裝箱海鐵聯運存在的問題
1、基礎設施建設問題
一是港口集裝箱作業碼頭與鐵路設施不配套,目前大部分港口鐵路己接入碼頭,但裝卸線長度過短,不能做到班列的整列到發,很難發揮鐵路班列開行帶來的優勢;同時許多港口并不能在港區內進行集裝箱海鐵換裝,需要借助公路短駁才能完成碼頭堆場和鐵路站場之間的轉運,無法做到車船直取,嚴重影響海鐵聯運運作效率。此外部分港口仍沒有接入鐵路,造成港口與鐵路銜接的障礙,同時帶來額外的操作成本。
二是鐵路設施有待進一步完善,近幾年隨著鐵路建設步伐的加快,局部地區能力有所釋放,但整體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對于進出港口的進出口集裝箱,由于受船期、集裝箱使用期限等因素制約,大部分對運輸時效性要求較高,特別是中短途運輸的進出口集裝箱要求更高。受運能緊張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鐵路很難完全滿足這一要求,同時受集裝箱貨源、箱源不足等影響,集裝箱班列的開行也無法完全保障,造成大量集裝箱從船上下來后轉入公路和水運等其他運輸方式。
2、政策問題
目前,促進國內多式聯運發展的政策多是屬于在一些發展意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而并沒有太多文件直接針對多式聯運。如《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都有提到發展多式聯運,但相關內容并不具體,缺少可行性與操作性。
在立法方面,我國只有《海商法》、《合同法》等少數法律對多式聯運進行法律上的規定與管理,而這些法律也只是對多式聯運有所涉及而非專門針對其制定的,難以對多式聯運的宏觀發展進行調控,也缺少對多式聯運的微觀操作流程進行約束的能力。
在政府的管理方面,我國缺少統一的管理部門,雖然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將航空總局與鐵道部都歸并與交通運輸部,但其內部依舊缺少多式聯運的統一管理部門。同時,信息資源不能共享,運輸部門之間缺乏協調與配合更使得多式聯運流程復雜,手續繁瑣,從而完全無法體現出多式聯運所具有的高效率低成本的優勢。
3、海鐵聯運經營人的問題
目前,國內貨代國際聯運能力有限,難以承接國際多式聯運業務。國內雖然有上萬家貨代企業,但真正有能力承擔國際多式聯運經營人責任的企業不多。1994年我國貨運業開放后,由于缺乏必要的資質審核機制,許多信用水平較差的企業開始從事貨代業務,導致目前我國貨運市場魚龍混雜,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國內市場割據、部門間條塊分割及在國外缺乏競爭力的局面。從事國際多式聯運業務要求企業具備較強的實力,不僅要有國際化的聯運網絡,還要能夠與大型班輪公司進行談判,以確保提供“門到門”服務。目前,我國聯運企業規模普遍較小,運作模式一般是攬貨后將貨物交給有實力的國際聯運企業運作,而這種層層代理、多次分包的模式勢必會增加委托代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無形中增加了多式聯運開展過程中的障礙和風險。
4、信息技術的應用問題
海鐵聯運信息化共享程度偏低。鐵路、港口、聯運體系管理單位、場站、船公司、船代、貨主、監管部門等各個部門均各自建立了獨立的信息管理系統,但各系統之間相同業務并未搭建起統一信息交互平臺,信息不能共享致使無法對集裝箱客提供一個窗口、一票結算、一路暢通的一站式簡化服務。
(來源:港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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