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貨物運輸風險主要有哪些?
2016-08-19 15:30:35
Landbridge平臺
海運意外
海上貨物運輸風險主要大致有:海上風險;外來風險。
一:海上風險
海上風險在保險界又稱為海難,包括海上發生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災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變異引起破壞力量所造成的災害。海運保險中,自然災害僅指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火山爆發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
海運保險中, 意外事故僅指擱淺,觸礁,沉沒,碰撞,火災,爆炸和失蹤等。
擱淺:是指船舶與海底,淺灘,堤岸在事先無法預料到的意外情況下發生觸礁,并擱置一段時間,使船舶無法繼續行進以完成運輸任務。但規律性的潮漲落所造成的擱淺則不屬于保險擱淺的范疇。
觸礁:是指載貨船舶觸及水中巖礁或其它阻礙物(包括沉船)。
沉沒:是指船體全部或大部分已經沒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繼續航行能力。若船體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則不視作沉沒。
碰撞:是指船舶與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動的固定物猛力接觸。如船舶與冰山,橋梁,碼頭,燈標等相撞等。
火災: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設備以及載運的貨物失火燃燒。
爆炸:是指船上鍋爐或其它機器設備發生爆炸和船上貨物因氣候條件(如溫度)影響產生化學反應引起的爆炸。
失蹤: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聯絡,音訊全無,并且超過了一定期限后,仍無下落和消息,即被認為是失蹤。
二:外來風險
外來風險一般是指由于外來原因引起的風險。它可分為一般外來風險和特殊外來風險。
一般外來風險:是指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偷竊,下雨,短量,滲漏,破碎,受潮,受熱,霉變,串味,沾污,鉤損,生銹,碰損等原因所導致的風險。
特殊外來風險:是指由于戰爭,罷工,拒絕交付貨物等政治,軍事,國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風險與損失。如因政治或戰爭因素,運送貨物的船只被敵對國家扣留而造成交貨不到;某些國家頒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國際組織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貨物無法出口或進口而造成損失。
版權與免責聲明:此稿件為引述消息報道,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臺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信息,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并提供稿件的【糾錯信息】。糾錯熱線: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臺常務理事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 沈陽陸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中南國際陸港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成都厚鯨集裝箱租賃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安德龍國際物流集團
- [常務理事單位] 重慶逆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陜西遠韜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天津海鐵聯捷集團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LLC ST GROUP
- [常務理事單位] 宏圖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哈薩克斯坦Falcon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和泰源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戰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亞華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海晟(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西格瑪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