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保險:保安全 促增長
2015-07-10 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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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對外貿易還是國內貿易,商品從生產者到消費者手中,都要經過相應的運輸過程。為貨物投保貨物運輸保險已經成為貿易、尤其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
為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種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提供保險,不僅能夠保障貨主的經濟利益,而且有利于商品交易和運輸業的正常發展。本期保險大講堂將通過兩則故事給大家帶來一些關于貨物運輸保險的知識,以幫助大家做出更好的選擇。
一失足成千古恨——國內貨物運輸保險
《伊索寓言》中曾有這么一篇故事:遠古時候,蝙蝠、荊棘、水鳥商定,合伙經商為生。于是蝙蝠借來錢作為資金,荊棘帶來了他自己的衣服,水鳥帶著赤銅。然后,它們裝好貨,揚帆遠航。在海上不巧碰到了強大的風暴,船翻了,所有的貨物全沉沒了。幸運的是,他們被海浪沖到岸上,未被淹死。從此以后,水鳥總是站到水中,想把丟失的赤銅找回來;蝙蝠怕見債主,白天不敢出來,只有夜間才出來覓食;荊棘則到處尋找衣服,總把過路人的衣服抓住,以為是自己的。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時的不慎,往往需要以終身的痛苦為代價。看了蝙蝠、荊棘、水鳥的悲慘遭遇,一方面為它們的不幸遭遇扼腕嘆息,另一方面不禁推及自己,假如哪天我們面臨同樣的情況,又將如何抉擇?
貨物運輸的環節多(常常是陸路到水路、水路到航空),運輸距離長(有時跨市、跨省甚至超越國界),時間性強(經常為了節省時間,晝夜兼程),加之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在運輸沿途國際形勢的變化、社會的動亂,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以及戰亂、封鎖禁運或海盜活動等,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貨物運輸,以至于造成嚴重后果),因此,貨物運輸的風險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損失,各種貨物都需要辦理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從適用范圍上一般可分為國內貨物運輸保險和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前者的活動范圍僅僅局限在某國境內,而后者往往超越了國界,在不同國家與地區之間進行營運(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將在下一部分進行闡述)。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是以在國內運輸過程中的貨物為保險標的,在標的物遭遇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給予經濟損失補償的保險。
在此,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在選購貨物運輸保險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購買貨物運輸保險時,首要的問題是要辨清標的物的狀態。
普通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如機器、廠房、家用電器等通常處于相對靜止狀態,而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標的是從一地運到另一地的貨物,經常處于運動狀態之中,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2、根據運輸工具的不同,選擇不同的貨物運輸保險。
如以機動車為主要運輸工具的就只能購買陸路貨物運輸保險,以船舶為主要運輸工具的就只能投保水路貨物運輸保險。假如該批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涉及的運輸工具有多種,既有汽車也有輪船,這時就要投保多式聯運貨物運輸保險。
3、在保險合同中,保險期限是個很關鍵的問題。
因為保險事故只有發生在保險期限之內,保險公司才負賠償責任。但是由于道路狀況的不同、天氣狀況的好壞,即使是同樣一批貨物,兩地之間運輸的時間也往往不盡相同。如果保險期限過短,得不到應有的保障,而如果保險期限過長,往往需要支付較多的保險費,經濟上不合算。貨物運輸保險屬于運程保險,保險責任的起訖時間從貨物運離發貨人倉庫開始,直至運達目的地的收貨人倉庫、儲存地、分散地或轉運地等為止,應該根據保險標的實際所需的運輸途程確定相應的保險期限。
4、保險標的的損失并不總是能獲得賠償。
因為保險合同中規定了許多除外責任,只有損失是由保險事故引起的,保險公司才會履行賠償保險金的義務。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障范圍要比普通財產保險廣泛得多。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時,普通財產保險僅負責被保險財產的直接損失以及為避免損失擴大采取施救、保護等措施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國內貨物運輸保險除了負責上述損失和費用外,還要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破碎、滲漏、包裝破裂、遭受盜竊以及整件貨物提貨不著而引起的損失,以及按照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如船舶在航行中遭遇海難,往往需要將一部分貨物拋入大海,以減輕船舶的負載)。
陸地海上皆有保障——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趙甲有一艘船,王乙找趙甲幫他運一批貨物,從上海去新加坡。兩人都清楚這一路風險很大,于是想到了保險公司,趙甲給自己的船舶投了保,王乙也為自己的貨物購買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由于王乙的貨物并不在碼頭,而在市內的一個倉庫里面,因此要先從倉庫運到碼頭。不幸的是,出師不利,貨物才從倉庫運出來沒多遠,運貨的汽車翻了,車上的貨物也損失了。王乙很郁悶,但一想到自己買了保險,心里稍微有了點安慰。可是趙甲卻說,你買的是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又不是陸上的,保險公司怎么會給你賠呢?王乙一想,心情又跌落谷底。懷著試試看的心理,趙甲去保險公司問了一下,沒想到,保險公司居然負責賠償了。
雖然投保的是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可是責任范圍不僅僅是海上,還會承保一些陸上風險。因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期限主要是由“倉至倉條款”規定的。這兩個“倉”,第一個是保險單載明的起運地發貨人倉庫,第二個是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當被保險的貨物運離保險單上寫明的起運地倉庫開始運輸時保險就生效了,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也就是說只要貨物運離了保單載明的起運地倉庫,保險責任就開始了,這一路上不管是用汽車、火車還是輪船運輸,保險人都會負責。同時貨物運輸保險的責任終止也有自己的特點,在正常運輸的情況下,貨物到達保險單上寫明的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者是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或者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60天,責任終止。
王乙學到了不少東西,終于松了一口氣,很開心。沒有損失的貨物順利地裝上船,終于出發了。航行沒多久,王乙遇到了經濟上的問題,急需資金周轉,他想起了運輸中的那批貨物,賣了之后應該可以幫他渡過難關。于是他迅速聯系朋友,尋找可能的買家,最后找到了一個人愿意接手那批貨物,兩人協商好價格等相關事宜之后,就簽訂了合同,貨物轉手了。趙甲聽說后要王乙趕緊去保險公司,告訴保險公司貨物已經易主了,不然以后貨物出險了保險公司不會賠的,對于這一點他是有著深刻體會的,因為他曾經買過一艘二手船,由于沒有在保險公司做批改,后來出險了保險公司沒有賠償。王乙于是叫上貨物的新主人立刻去保險公司,結果又讓他們倆吃驚了。
保險公司的人告訴他們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合同可以隨著保險標的、保險利益的轉移而轉移,無須通知保險人,也無須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保險單可以用背書或其他習慣方式加以轉讓。原來貨物運輸保險所承保的標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質的動產,一直處于流動狀態,而由于貿易尤其是國際貿易的特殊性質,承保的貨物在運送的保險期限內可能會經過多次轉賣,如果要求每次都先要通知保險公司,可能會延誤商機。更主要的是,貨物在運輸途中實際掌管它的是承運人而不是貨主,所以貨主也就是貨物運輸保險的被保險人變化了,貨物面臨的風險基本不會有什么變化。但是雖然貨物運輸保險轉讓起來這么方便,解除可不容易,因為法律有規定,貨物運輸保險一旦生效的話,就不能退保,也就是不能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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